自2020年11月30日,武汉市公安局户政业务上线湖北公安政务服务平台以来,面向公众提供网办。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群众,1月12日起,湖北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对此项网办业务进行解读。
Q:办理此项业务的法律依据是哪些?
主要是依照以下规章制度:
1.《我国户口登记条例》
2.《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业务工作规范(试行)》
3.《湖北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》
4.《中共武汉市委组织部、武汉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优化人才落户政策的通知》
5.《武汉市委办公厅、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<关于支持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>的通知》
Q:哪些人可以申请,具体的办事流程是怎样的?
年龄不满45周岁(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)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(经教育部学历认证)毕业生,本人及其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。办事流程:县(市、区)公安机关受理→审核→办结→派出所归档。
Q:业务需要哪些材料?
1.《申报户口登记表(学生落户登记类)》(必须)
2.《居民户口簿》首页及本人页 (必须)
3.毕业证和学历证明(教育部“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、或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、或“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”); (必须)
4.居住凭证(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、租房合同或协议、借住证明、单位证明),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(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) (必须)
5.配偶及子女随迁的,需提供关系凭证
6.业务主体人照片(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) (必须)
Q:材料中的学历证明如何获取?
登陆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(学信网)https://www.chsi.com.cn”,点击“在线验证报告,下载保存教育部“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”、或学信网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、或“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”任意一项材料即可。
Q:办理过程中常见的问题有哪些?该怎么解决?
根据近一段时间的办件来看,“未上传《毕业证》原件、未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过期、选错受理机构、居住证明提交不全(缺房屋租赁合同、单位证明、不动产权证等)、重复申报”是退回件比重最多的几个原因。希望群众在办理业务之前提前准备好材料,避免办件退回。